关于申报2015-2016年度青海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青海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和奖励办法》的规定,2015—2016年度青海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已开始接受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属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国内、国外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刊物全文发表的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科学研究、工程技术研究以及交叉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学术论文,署名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为青海大学师生的学术论文,均可申报。
另外,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符合条件的高质量、高水平的论文,且未申报2013-2014年度青海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的,所在院系审核并进行文字说明后,也可参加此次申报。
二、申报方法
1.申报渠道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术论文,由作者本人申报至院系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初审,再由院系上报至科技处,进行再次审核合格后上报至青海省科协。
2.作者提交材料
《青海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评审书》(一式二份);
《青海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申报表》(一式二份);
论文(原件复印件一份,另附四份打印稿;外语语种发表须另外提供四份翻译稿);
查新材料和引证材料(一式四份,其中至少一份为原件)。
三、申报截止时间
本届评审接受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四、奖励方式
对最终评定的优秀学术论文,由省政府颁发《青海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奖励证书和奖金。
五、几点要求
1.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的申报、评审是一项严肃、严谨的工作,各院系在初审时要坚持严格审查,防止抄袭剽窃、弄虚作假和侵占他人成果现象的发生,对申报的论文进行审查后签署意见。
2.请各院系将所申报的所有论文进行登记后将作者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在指定时间(5月20日)前统一报送科技处。
3.请各论文申报者根据各自论文的属性认真填写申报学科,评审过程中将严格以论文申报者所申报的学科进行相应学科的评审。
4.作者提供的材料除论文原件复印件之外,其余的申报材料(包括查新报告、引证报告等),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单位等作者信息。违者均以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
5.同一论文只能通过一个单位申报。
6.论文查新材料应由青海省内具备论文查新资质的单位出具。
7.被引用的论文或学术观点等,须提供引用原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8.无论申报结果如何,其申报材料不退还作者。
六、联系方式
科技处: 苏丽萍 杨延
电话:5311615 13519713602
附件:1.《青海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登记表》
2.《青海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评审书》
3.《青海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申报表》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