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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统筹 促均衡 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七论学习贯彻全省“两会”精神

发布日期:2015-02-09 浏览次数: [返回上页]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

      发展城镇化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将“抓统筹、促均衡,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作为今年十大重点工作之一。明确提出:2015年,城镇化率超过50%,让全省一半以上人口在城镇安居乐业。

  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实现城镇人口安居乐业,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核心。2014年我省加大统筹力度,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现新突破,东部城市群强力推进;西宁主要经济指标增速跃居省会城市前列,海东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取得积极进展,柴达木循环经济产业链建设扎实推进,环湖地区旅游文化等特色产业迅速发展,青南地区交通、能源和城镇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玉树灾后重建后续工作全面完成。有序推进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镇化率达到49.5%。全省已有上千个村的村容村貌得到根本性改变。

  今年,我们将坚持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完善点上开发、面上保护机制,健全以城带乡、区域合作机制,促进人口集中、产业集约集聚发展。

  宏观把握、综合施策,强化规划对城镇化的引导调控作用。全面落实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积极引导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推动西宁、海东城镇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引导城镇建设合理布局、节约用地;启动“三规合一”试点,推动海东和格尔木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取得明显进展。

  开放融合、有序推进,提升城镇建设管理和综合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多元化投融资体系,提高城镇承载能力和服务管理水平;构建内网外环的交通新格局,有效解决交通拥堵问题;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就业、教育、医疗、社保等配套政策,有序推动进城农牧民市民化。

  增量提质、和谐共荣,加快美丽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围绕加快推动城乡一体化,在交通沿线和人口集中地区再建设16个“美丽城镇”,提升城镇功能和品质,增强城镇辐射带动能力。

  以新建300个“美丽乡村”为载体,统筹推进,促进田园风光和现代气息交相辉映。

  针对特色、重点着力,推进区域特色发展和协调发展。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完善实施差别化支持政策,在打造“四区两带一线”区域发展品牌上取得新成效。重点打造东部城市群增长极,提升城市承载力;加快柴达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增强发展后劲;推动环湖地区特色发展,打造绿色精品小城镇;推进青南地区平安与振兴,巩固玉树灾后重建成果,实现生态和生计共赢。

  科学谋划,顺势而为,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道路上,青海要紧密结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内容,将地方的发展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之中,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更上水平。(青海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