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请销假(含出差)报备审批表》新表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校内请销假制度,简化出差及财务报账的办理手续,将原处级干部请销假报备审批表进行了修改,并对一般管理干部和教师的审批手续进行了统一要求(见附件)。从即日起,校内教师、一般管理干部和处级干部因病、事、公、出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的均按新表办理有关手续。
请假范围、请假程序和相关要求等继续执行《青海大学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的通知》(青大校办字〔2015〕13号)。
附件:
校组织人事部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