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物资损坏赔偿制度
一、实验室所有物资都是国家财产, 全室人员和全体师生都要爱护公共财物。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违反设备管理制度或因失职造成国家财产丢失或损坏者必须照价赔偿,并视其情况给予行政处罚。
三、学生进行教学实验时违反仪器操作规则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元器件烧毁者必须照价赔偿,按规定罚款并视情节上报校、系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四、实验室仪器设备外借丢失或损坏, 由当事人或当事单位负责赔偿或修复。如属未经批准私自借用者对当事人要加倍处罚。
五、实验室物资损失的赔偿办法, 由当事人写出书面材料, 说明情况,实验室核实折损价格报校系有关部门核准赔偿。